1月26日,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购买食品时,消费者要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及QS认证标志等内容,千万不要只图便宜。
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置办年货时,最好去口碑和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购买,商品质量相对更有保证。在购买商品时,一旦发现有虚假宣传和强制消费等不法经营行为的,应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
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应注意:选择诚信度高、信誉好的网店或网站购买,最好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交易;不要盲目贪图便宜,要警惕商家能否保证质量;冷静对待商家推出的各种节日优惠活动,理性消费;商家送货时,应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如商品质量有问题应及时向发生违法行为的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发 票或购物小票、服务单据等消费凭证,核对好票据上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并妥善保管,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依法维权。
最后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电话或登录各级工商局门户网站进行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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