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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进口煤炭热量虚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704    更新时间:2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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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扬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连续检出4批煤炭发热量虚高情况。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在进口煤炭时除了关注煤炭的质量以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签订合同需谨慎,应对检验项目和结果评定制定详细的溢价和折价条款,明确贸易双方的经济权益;二是争取以到货港检测报告值作为计价调整的依据,以便在货物出现品质不符、重量短缺等问题时,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三是合同中可添加装运前检验条款,由合同双方共同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装运前检验,从源头上规避贸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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