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报道,2008年2月19日,日本广岛县宣布,中国工厂制造、大阪市商家进口并销售的“青岛韭菜肉包”的皮和馅儿中检测出含有少量有机磷类杀虫剂“甲胺磷”。制造商不是“毒饺子”事件中的天洋食品公司。
检查出的甲胺磷含量最大为0.64ppm,据悉不会直接影响到身体健康。食用该肉包子后,有消费者称觉得头晕。据悉,经诊断,医生否定了有机磷中毒的可能性。
据广岛县透露,该肉包子系中国山东仁木食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日生产,由大阪市的“NICKY FOODS”公司销售。肉包子的包装袋没有异常,从其他过期日期不同的库存品的包装袋和包子馅中都没有检测出甲胺磷。
编后语:
继“毒饺子”和“毒鲐鱼”事件后,这是日本近期第三次对中国食品发起的“有毒”质疑。中日两国政府对“问题食品”非常重视,在最短时间内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检查。“毒饺子”事件的原因已查明,确认在冷冻饺子外包装上检测到的微量敌敌畏系来自日本销售方店内使用的杀虫剂,与中方无关。而日本部分媒体在尚未掌握可靠证据、无法说明事件起因的情况下,相继抛出“毒鲐鱼”和“毒包子”事件,这种不客观、不公正、不严肃的新闻炒作行为既有损于日本媒体客观、严谨的形象,又不利于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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