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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今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约5500万人受益
作者:李花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点击数:460    更新时间:201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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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2014年将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昨天,“2014年全面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消息让很多人兴奋。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其实,在江苏,这项工作已经率先进行,2013年7月,大病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启动,江苏今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江苏受益人群约5500万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在参合(保)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切实抓好有关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

  江苏省卫生厅王咏红厅长说,目前江苏农村20种重大疾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已经达到70%,今年还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制度。

  2014年,江苏所有统筹地区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什么是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针对新农合和江苏城镇居民医保,江苏省这方面的人员约5500万。主要是对按政策规定报销补偿后,超过起付标准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保障,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说,自付部分可报销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数”读大病保险

  2013年,江苏省在42个新农合统筹地区进行了大病保险试点,每个省辖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省级试点的42个统筹地区,占全省统筹地区总数的53.8%,试点受益的参合人口达到2300万人,补偿金额8650万元,最高的补偿了100万元。

  江苏农民今年有望跨省异地报销

  国务院医改办通知指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

  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目前,通过公布江苏省级联网医院,由县市区里选择签约作为当新农合地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省里已经确定23家三级省级医院作为新农合联网医院,要求统筹地区至少选择八家作为当地定省级医疗点。

  在此基础上要求由统筹地区对转外的病人实行网上预约、在线监控以及出院的及时结报。农民在该地区签约的省级医疗单位住院治疗,在出院的时候,就可以拿到报销的钱,省去了先垫付然后再回去报销的麻烦。

  江苏省卫生厅农社处处长姜仑介绍,今年在医院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省级联网医院的范围。江苏作为全国跨省异地结算的试点,今年上半年,农民将有望实现跨省就医的异地报销。

  他说,他们正在跟省外大医院对接,“比方说上海的医疗机构我们正在做联网的工作,联网在平台上做了政策配置以后我们今年就可以实现跨省的异地就医,转外的服务医疗机构在老百姓出院的时候就得到“报销”,医疗机构先垫付补偿资金,再由医疗机构跟统筹地区结算单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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