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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率先出台《外国人在宁夏工作暂行办法》
作者:艾福梅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436    更新时间:20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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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率先出台《外国人在宁夏工作暂行办法》,并于2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将以往分别管理的外国专家和普通外籍就业人员纳入统筹管理范围,以专家类和非专家类两类实施动态管理,同时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将办理时间缩短为40天,以优化引智环境,吸引更多外国人到宁夏工作。

  据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局长马继凯介绍,近年来,来宁夏工作的外国人呈逐年上升趋势。“十一五”以来,宁夏通过引智项目共引进外国专家3437人次。2013年,仅通过引智渠道来宁工作的外国人已超过400人次,其中长期工作的外国人达220人。

  根据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宁夏将把以往分别管理的外国专家和普通外籍就业人员纳入统筹管理范围。其中按专家类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条件为:具有相当于国内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水平或享受同等待遇的;拟聘为大中型企业副总经理以上或副总工程师以上职务的;属于国家、自治区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归入非专家类。这两类人员均实施动态管理。

  暂行办法还规定,对于宁夏急缺的高层次专家,申请《外国专家证》不受签证种类和工作许可限制,可凭专家证直接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证件有效期延长至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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