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标准院日前获得深圳市编制办就其新增职责申请的批复,该院的职责任务从此获得大幅度扩展。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月8日以“深编办〔2014〕5号文《关于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有关职责任务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了市标准院具有12个方面的职责任务,其中,除了再次确认了原有的标准化研究与服务、标准化项目审核与咨询、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物品编码管理及应用、WTO政策与信息服务、公共标识研究与应用、质量技术评鉴、质量技术信息资源开发应用全部八项职责任务之外,并对其近年来已经深化和拓宽范畴的现实进行了扩大性确认,同时就该院已在开展的技术性贸易措施(TBT)、物联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级、品牌评价、食品安全、产品追溯、产品防伪、知识产权鉴定评估、公证验货等十余项职责任务进行了新增性确认,从而使市标准院得以“法定”的方式正式实现了职责任务范围的成倍性扩展。
在此次对市标准院确立的12个方面的职责任务工作领域中,该批复文件对该院可以依法从事的科研、技术支撑与服务工作做出了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市场经济实际的明确规定,其每个领域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规定都有丰富的内涵。事实上,这些最新确认的职责任务都已经开展了多年,并在现实中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及市场经济的实际考验。对这些探索性、有些是成功性开展的职责任务的确认,不仅是上级对深圳市标准院近些年“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发展”优异成绩的肯定,更为其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和广阔的空间。
深圳市在2009年实施了政府部门“大部制”改革,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接了多个政府部门整合后的八大行政领域的全部职责任务。深圳市标准院根据这一全新的市场监管行政工作格局,积极、主动地探索与市局各方面工作的衔接,全力为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撑服务,同时也开始了积极申请拓展职责任务范畴的工作。经过几年来在对接市局各方面行政监管履职工作方面持续的努力,市标准院拓宽了科研服务的范围,并及时固化了一些比较成熟的新业务,锻炼了一大批勇于开拓创新的业务骨干,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市场监管的很多领域,深圳市标准院都同步开展了科研与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就深圳创建“质量强市”的大目标而言,深圳市标准院新增的职责任务包含了若干基于其自身优势的新的发展方向,如基于标准化的质量塑造和提升、基于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公共管理的企业信用及质量信用的评级、基于标准与知识产权日趋融合大趋势的知识产权科研与服务、基于编码技术的物联网科研与应用开发、基于质量技术综合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基于质量技术综合平台的产品与商品追溯及防伪、基于国际技术性商贸措施科研与应用合作的进出口商品专业服务,以及基于多种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都可以为“质量深圳”的建设乃至国家层面的“中国制造”发展战略,打造宽广的工作平台和业务发展空间,也可以为“质量提升”这一大局,做出有综合性能力、有多方面领先实力、有行业带头作用的贡献。在全国领先的深圳市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深圳市标准院在法定的全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与服务职责任务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对接市局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的改革措施,结合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手段,开发出了“组织机构数字证书(ODC)”,实现了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代码证的“二证合一”,不仅获得了与纸质证照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且实现了“足不出户”全流程网上办理,为商事主体登记制度的改革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