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官网17日发布2013年流通领域室内加热器商品消费提示,3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
2013年,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室内加热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取了17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5款样品。本次监测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标准进行抽样,监督总体为广东省流通领域销售的标称相同生产者生产的同款商品的集合。依据室内加热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企业做出的质量承诺,对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共18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经检验,22款样品内在质量未发现不合格,3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2%。标称浙江心连心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心连心”取暖器(NQ1201),元件项目不合格;标称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小霸王”大厦式电暖器(DNQ-100),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螺钉和连接项目不合格;标称广州市焜建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焜建”电热式取暖器(KJ-100B),标志和说明、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广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商品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 |
标称商标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 |
判定 |
备注 |
取暖器 |
浙江心连心电器有限公司 |
心连心 |
NQ1201 |
元件 |
监督总体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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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式电暖器 |
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 |
小霸王 |
DNQ-100 |
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螺钉和连接 |
监督总体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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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式取暖器 |
广州市焜建贸易有限公司 |
焜建 |
KJ-100B |
标志和说明、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
监督总体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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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质量监测监督总体定为广东省流通领域销售的标称相同生产者生产的同款商品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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