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和企业而言,发展是硬道理;对员工来讲,发钱才是硬道理,建议用改革的精神去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昨日下午的即兴发言环节中,知名委员曹志伟第二个抢到麦,发言尾声的一席话博得阵阵掌声。他与7名委员提出《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提案中建议探索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免税工资或补贴,直接发给员工。
资金贬值高
购买力两年缩水38.43万㎡
“由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门槛高、提取时点不合理,造成缴存人买房只能在付清首付之后才能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仅限本人和配偶使用,家族其他成员均不可用公积金互相支持置业;缴存者得了大病,也不能用住房公积金救命。”曹志伟说,广州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面比较窄,只能用于住房之需。
另一方面,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购房提贷手续烦琐,审批时间较长,若用于装修还要请装修公司开具发票才可提取公积金,这造成购房时优惠折扣低和装修成本高,同时由于缴存者无法便利使用公积金,间接造成被迫套取的违法现象。
他认为基于1992年广州不到3000元/㎡的房价而建立起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在已经不能满足保障市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2012年,广州住房公积金人均提取额只有2.88万元,平均每户家庭贷款额只有45.37万元,而市区每套房均价高达200万元,首付最少要六七十万元,2.88万元连交契税都不够。
较低的公积金提取数以及较低的贷款发放率,直接导致了结余日益增多。通常情况下,高结余的资金大都处在“沉睡”状态,难以被提取和合理运用,这间接导致了高贬值。曹志伟举例说,2010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结余638.74亿元,按当时市区房价12950元/㎡(不含增城、从化)计算,可以买493.24万㎡。2012年,广州房价涨至14044元/㎡(不含增城、从化),则只能买454.81万㎡。“两年间就缩水了38.43万㎡,按每套两房一厅75㎡计算,相当于损失了5124套房。”
受惠人群少
26%的人提了65%的缴存额
曹志伟说,公积金中心的数据显示,2013年收支总预算从增益中拿取的管理费就高达10079.01万元。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365万元,然而此笔费用真实去向缴存者无法知晓。管理费用列支的则是公积金中心的基本工资、补助、福利费、社保费等。根据预算,其中工资福利加补助共2582.26万元,公积金中心编制人员共179人,人均月工资福利开支达1.2万元,两倍于广州2013年人均收入5952.1元。
高额的管理成本,与其低下的保值增值能力不成正比。一直以来,公积金年利率(2012年当年缴存利率为0.4%,上年结转利率为2.85%)低于银行存款利率(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3.00%)。这导致沉淀在账户上的闲置资金因低利率导致增值能力弱,加上通胀,尤其同房价利率相比,结存的公积金是大幅贬值的。而理财收益增值部分上交财政,这一做法也损害了公积金缴存者的利益。
“提贷门槛高,受惠人群少,住房公积金成了‘劫贫济富’工具。”曹志伟解释说,2012年,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当年缴存总人数的26.13%,但所提取的金额却占当年缴存额的65.43%。这意味着富人优先用了穷人的钱低息贷款买了房。低存低贷的方式造成多数缴存人的贡献成了少数人的福利,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
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覆盖住房医疗教育
如何“盘活”住房公积金,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曹志伟等委员建议,要简化提取及贷款的条件申请流程,首付只需在签合同且付定金后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而在贷款方面,应适量提高贷款发放数额及发放率,例如:可以将现行的夫妻联名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并每年随广州市平均每套房屋总价的上涨幅度调整。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医疗、教育三大领域。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将不再限于本人及配偶使用,允许直系家庭成员在经缴存人书面同意且完善购房手续后亦可使用。同时,将政策倾斜向“租房一族”,简化提取公积金作为房租时手续和降低限制条件。
他还建议,促进运营机构转型升级,将住房公积金市场化运营,并赋予缴存人投资选择权,提高增值收益率,收益金额全部归缴存者所有。与此同时,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每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余额的财务报表;单位或个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总计;公积金资金运作的情况和资金去向及收益。对于缴存者而言,个体结余也能及时通过网络查询或直接通过手机短信获取信息达到信息从宏观到微观的公开、透明。
“其实以上3点只是改良,真正的改革是应该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免税工资或补贴,直接每月发给个人。对国家和企业而言,发展是硬道理;对员工来讲,发钱才是硬道理。”曹志伟说,所以建议用改革的精神去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提高社会效益和公民社会福利,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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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允提公积金付首付
未来广东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公积金在购房后才能提取的现状或将改变,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房租将成为可能。日前,在广州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广东或将通过房产税促进闲置住房出租,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房租等。
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广州公积金早就可以用于租房,但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政策,则暂时未有具体的计划,也没有收到通知。
根据会议印发的《征求意见稿》,“研究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措施,推荐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这意味着,公积金须在购房后提取的现状将有可能改变。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或允许中低收入人群利用公积金帮补租房费用,是合情合理的,因此这一改革方向目前已基本明确。但他强调,具体如何建立机制,目前还在摸索当中。
在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中,《征求意见稿》提出“进一步简化存量住房交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此项改革一旦确立,对二手房市场无疑是一大利好。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按照国家部署,配合做好房产税等税制改革工作。”这意味着,房产税已在有序推进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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