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即国企改革方案,下称《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已修改完毕,将于近日下发至各地级市和省属企业征求意见,此后再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核。此外,具体到23家省属企业的《关于深化省属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也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两份文件有望上半年正式出台。
《意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而制定。《意见》明确,广东此轮国企深化改革将围绕资本布局结构明显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明显提升、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健全、资产监管体制更加完善等4个主要目标进行。其中,大幅提升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是此轮广东国企改革提升国有资本控制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抓手。《意见》提出,二级及以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未来将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流动性将显著提高。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建立、发展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也成为此轮改革的重要目标。《意见》提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管控模式将进一步完善。同时,职业经理人制度将全面推行,形成市场化的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和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国资委将转变以管企业为主的监管模式,向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专业监管和委托监管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新模式,构建覆盖全面、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新格局,以此进一步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意见》还对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有序流转给出了具体措施: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加快国有资产资本化、构建产融结合的基金平台、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其中明确将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进一步增强国有资本的流动性。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借壳、新三板挂牌等形式实现优质资产上市做大做强,支持已有上市平台的企业通过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等形式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与此同时,为引进社会资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见》还明确将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企业员工持股、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入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项目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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