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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长:将加大惩处环境污染犯罪力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1125    更新时间:20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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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周强参加河南团审议“两高”报告。10日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是周强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交出的首份答卷,也被视为探究未来司法改革路径的方案图。(记者 郑萍萍摄)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天在河南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表示,我国法院将通过履行审判职能,审理好各类经济案件,来促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转型升级。其中,将加大惩处环境污染犯罪力度。

  他说,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惩治污染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其中一个重大的修改是,过去污染环境犯罪执行很难、门槛很高,要造成“死一个人、重伤三个人”的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现在改为行为犯罪,比如只要向北京密云水库这样的一类水源直接排污,那就构成犯罪,这样有利于保护环境,加大惩处环境犯罪的力度。

  周强明确表示:“不仅出台司法解释,我们还要加大惩治力度,去年这两类案件的数量都上升很快。今年我们还要加大这方面打击力度。”

  周强还指出,关于压缩过剩产能问题,对于环境不达标的企业容易解决,对于那些环保达标的过剩产能的压缩,怎样赔偿,都涉及到司法问题。

  “我们通过妥善处理这些案件,促进结构调整,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周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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