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近期对《甘肃省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7个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考核办法,而是强化了对各市(州)、县(市、区)的分类考核,以引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
新修订的考核办法纠正了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更加重视居民收入、劳动就业、科技创新、教育文化、扶贫攻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根据各地发展基础、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区位优势和扶贫攻坚任务,结合《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考核办法将14个市(州)分为4种类型,对市县实行分类考核。
按照考核办法的划分,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酒泉、庆阳6个市为第一类型地区,加大对二、三产业增加值增幅的考核力度,发挥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平凉、天水、武威、张掖4个市为第二类型地区,更加注重一、二、三产业的均衡发展,切实提升发展潜力,增强发展后劲;临夏、定西、陇南3个市州为第三类型地区,围绕保持经济增长合理区间,加大扶贫攻坚考核力度,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甘南州为第四类型地区,不考核二产增加值增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进出口总额增幅等指标,更加注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保护。
此外,考核办法还将86个县(市、区)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3种类型,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切实解决“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问题。
考核办法明确,我省将着眼于建立健全综合评价制度,坚持对局部与全局、效果与成本、历史与现状、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作出评价。同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违反科学发展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群众利益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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