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天津市公布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方案,将16个区县及海河教育园区划定为4个级别7992个网格管理区域,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六定”管理,做到“治污”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
天津以区县、 街道、乡镇、社区(村)为单位,分级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分为一级网格33个、二级网格200个、三级网格2041个、四级网格5718个。网格边界不交叉、不重叠、不留空白。由区县委书记和区县长任一级网格长,区县副职负责人任二级网格长,街镇负责人任三级网格长,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任四级网格长,四级网格负责巡视检查、告知劝阻、反馈上报、配合处理、跟踪所在网格大气污染防治。三、四级网格配齐网格长、信息员、环保员、执法队员。
网格化管理围绕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等重点排放源,确定了25项任务,制定了标准,重点监管清新空气行动中控煤、控车、控尘、控污、控新建项目的“五控”任务,政府统一领导、属地化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实现一个平台系统、分类处置的集约化目标。
天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教育园区)、市级责任部门和市管国有重点排污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进行量化考核。4月1日起,天津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将启动市级考核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