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政策分工的要求,财政部、国家标准委按照农村需要、农业急需、农民自愿的原则,将于近期启动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据悉,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是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国务院办公厅落实任务分工中明确该项工作由财政部、国家标准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国家标准委有关人士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资源配置标准不一和管理评价标准缺乏、服务效果评价难和财政绩效考核难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标准化的解决办法和途径。
在试点基础上,将进一步明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内容,加强标准体系研究和标准制定,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地方标准为补充,协调统一的标准体系。实现农村公共资源配置有标可依、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有章可循、农村公共财政绩效有据可考,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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