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颁布的《太原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底太原要退出全国重污染城市的前二十名。为此,太原市将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政策,积极为治污“筹钱”。
按《行动计划》要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将重点投向三个领域:对重点区域、重点治理项目实施“以奖代补”;对涉及民生的集中供热、污染企业关停、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进行适当补贴;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
除了投入“真金白银”外,太原还将完善价格税收调控政策,更好地运用税收杠杆来撬动企业治污积极性。《行动计划》要求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同时,积极拓宽投资与融资渠道。太原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还将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在微观层面上,对企业“恩威并举”,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两不偏废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诚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