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国管局近日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了第一批879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以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在首批确定的示范单位中,共有党政机关460个、学校244所、医院141所、其他公共机构34个。这些示范单位中有县级基层机关,也有中央部委;有中小学,也有知名高校;还有不少专科、综合医院,具有层级多、数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
据统计核算,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明显低于所在地区的平均水平,日常管理扎实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和新机制应用广泛,节水措施成效明显。
在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中,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100%,328个单位建设了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147个单位建设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113个单位使用了地源热泵,166个单位配置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323个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改造。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何长江表示,公共机构是节能环保的重点领域。根据统计,2012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5.52%。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可以节约数量可观的能源资源,也有利于树立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何长江表示,国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巩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对示范单位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扎实做好第二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任务。
近年来,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根据统计分析,“十二五”头三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累计下降10.9%和8.7%,中央国家机关人均用电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人均用水量、公务用车油耗分别累计下降11.46%、9.27%、13.68%、14.15%,完成了节能量进度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