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挂面的生产日期,其中过期时间最长的达大半年。25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工商局南站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仓房沟二队查扣了300箱涉案挂面。
当日12时,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仓房沟二队的一处库房进行例行检查。
这处库房有200多平米,整个库房堆满了成箱的货品。而就在库房的一角,一男一女两名工人正在加工商品。
执法人员走近一看,工人脚边摆放的都是成袋的挂面,他们正在对挂面换包装。
通过现场包装袋,可以看出这些挂面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8月,保质期为1年,已过期大半年时间。工人篡改生产日期的方法简单,将过期挂面装进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的包装袋中后,用封口机封上口即可。
这些过期挂面和新包装的挂面都标有“中鹤牌好麦滋挂面”,产地为河南省鹤壁市,挂面的种类包括鸡蛋面、劲爽面、芹菜面、原麦面等。
调查中,执法人员得知,重新包装的挂面有一批已被送到江河市场和独山子的超市。
该所所长王艳春说,因现场只有两名工人,负责人在内地,所以他们在追回已销售出去的过期挂面的同时,还将联系负责人继续调查此事。
按照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篡改生产日期,除承担民事责任外,执法部门还将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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