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要比2013年下降2%以上、4%左右
3月27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行动计划》,明确今年的工作目标为:全省空气质量有所好转,重污染天气有所减少;全省11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2%以上、4%左右。
《行动计划》确定了20项应完成的重点任务,涉及多个行业和项目。主要有: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1000台;完成电力企业新建、改造脱硫设施1089万千瓦、新建脱硝设施580万千瓦、改造除尘设施1033万千瓦的治理任务;完成钢铁企业21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完成41500吨/日规模的新型干法水泥窑脱硝设施建设任务;完成443蒸吨/小时规模的其他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完成1100辆公交车、1200辆出租车更新任务;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4.4万辆;电力、焦炭、钢铁、水泥等行业分别淘汰落后产能30万千瓦、600万吨、300万吨、100万吨;完成新增风电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万千瓦,建设200座加气站;原煤入洗率达到60%以上;完成11个设区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发布预警信息;完成燃煤采暖锅炉除尘改造任务的35%,完成2000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10家企业燃煤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完成用燃气新建或改造114万千瓦发电机组工作等。
《行动计划》还公布了如工业园区以及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地区自备燃煤锅炉替代,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集中供热启动等13项应加快推进的任务,以及太原市研究制定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管理办法、启动农村地区优质煤配送中心建设等4项应启动的任务。《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所确定2014年应完成任务量,不包含2013年应完成但尚未完成的任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