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西“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4年4月到10月间,在全区范围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坚决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食品安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切实护卫“舌尖上的安全”。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紧密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问题,严守法规和标准,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问题,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构建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在食品生产方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隐患,并督促问题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或预防;开展重点食品“两超一非”专项整治,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解决食品标签标识标注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注,严厉打击食品标签标识违法行为。
在食品流通方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全面核查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及时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坚决把假冒伪劣食品清除出农村市场;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散装食品经营户执行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
在食品餐饮方面。开展隐患排查行动,通过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加强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采取事前干预、事中整改、事后处罚等有力措施,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餐饮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米粉店快餐店、食用油、旅游餐饮食品安全进行重点治理;开展追溯核查行动,通过对“从田间到餐桌”整个食品供应链条的反向追溯,以餐饮食品进货为起点,倒逼食品流通、生产、种植养殖及进口食品等上游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
方案强调,此次整治大行动要体现“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要加强行政与刑事联动,依法严查违法违规企业。对查出的问题食品,监督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停售、召回或就地销毁等措施,严防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并追溯源头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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