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热点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申报项目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点击数:466    更新时间:2014/4/16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申报项目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4〕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直属事业单位,部属高校: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4]24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就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推荐参评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参评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分配我部推荐项目名额为15项。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评项目推荐工作。请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国专利法评奖办法》有关要求,择优推荐。我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选,并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公室统一申报。

  二、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资料(纸件一式两份;电子邮件或刻录光盘1份):申报书、附件(如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图片、照片等材料);

  (三)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四)由于分配名额有限,各地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4月2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关于评选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相关申报书要求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中国专利奖”专题专栏中查询、下载。

  材料请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霄 屈宁
  电  话:010 88687159/7105/7115
  传  真:010 88687159
  邮  箱:chenxiao@infoip.org;
  地  址:北京市750信箱 100040 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4月10日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