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产品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批日常抽样检验,共抽取了74家企业生产的88批次产品,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3%。
结果显示,标称广东省粮油储运公司第三仓库生产的一批裕丰花生油(1.8L/瓶 2013-12-07),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超标,标准值为≤0.3mg/kg,实测值为97.8mg/kg。据质监部门介绍,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属于邻苯二甲酸酯类,是一种在工业上广泛使用的塑化剂。它可被食物及水吸收,尤其是被溶液高温状态或含有油脂等非极性物质的食品吸收,并会通过溶解、扩散、迁移等途径污染食品。食用油中塑化剂超标可能是生产、贮存的过程中从塑料容器中溶出的。
另外,标称广州市皇钻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海王钻精制猪油(食用油脂制品)(15千克/箱 2014-01-09),食品标签项目不合格。按LS/T 3218-1992第7条款及GB 7718-2011 要求,产品名称与配料标示及产品属性不相符。
不合格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及不合格项目见下表: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
不合格项目 |
标准值 |
实测值 |
花生油 |
裕丰 |
1.8L/瓶 |
2013-12-07 |
广东省粮油储运公司第三仓库 |
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岭海街5号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kg) |
≤0.3 |
97.8 |
精制猪油(食用油脂制品) |
海王钻 |
15千克/箱 |
2014-01-09 |
广州市皇钻油脂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三元路235号 |
食品标签 |
按LS/T 3218-1992第7条款及GB 7718-2011 要求 |
产品名称与配料标示及产品属性不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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