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WTO资讯 >> 国际新闻 >> 正文
泰国果农出售未成熟榴莲 涉欺诈被判坐牢15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845    更新时间:2014/5/4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据"中央社"报道,泰国罗勇省一名果农因为卖出生榴莲,被控告诈欺,日前遭判坐牢15天,成为泰国史上首例。
  据报道,当地榴莲果园主人威蒙(Vimol Srivichai)日前卖出20颗榴莲共80公斤,顾客支付2000铢(约386元人民币)。
  这名顾客回家后切开榴莲,发现榴莲根本还没熟,便到警察局控告这名果农诈欺。农业部官员宋潭(Songtham Chamnan)前往查看,发现榴莲全都是生的。
  罗勇法庭日前判决威蒙坐牢15天,这是泰国首次有这类型的犯罪。
  宋潭表示,出售生榴莲是诈欺行为,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刑罚包括监禁和罚款。
   泰国农业推广厅已发布相关法规,要求果农只能出售已经成熟的榴莲,卖生榴莲伤害泰国水果形象。拒绝遵守法规的果农,农推厅将在产季时派出特别团队检查榴莲质量。
  每年4、5月份是泰国榴莲产季,去年泰国就外销了超过36万吨、价值73.4亿铢的榴莲。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