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运行函【2014】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部署,进一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调整工业用电结构和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结合工业绿色行动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14年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宏观指导,促进工业需求侧和能源供应侧平衡发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工业领域电能服务市场体系。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通过政策协调配合,科学合理配置工业领域要素资源。以把握行业诉求为基础,通过运行监测协调,促进工业能源供需两侧协调发展。
二、加强调查分析,把握工业行业用电规律。完善工业电力消费统计监测体系,把握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用电状况。加强调查分析,研究工业用电规律,对主要行业和产品按照单位电耗创造工业增加值进行分类排序,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能源总量控制等要求,提出科学合理配置电力资源的政策建议。
三、加强示范推广,扩大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辐射效应。试点省市要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炼形成可复制、易推广、有实效的典型案例,拓展成果辐射面。其他省市结合实际,选择2-3个产业园区,确定10家以上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诊断、治理、评估”市场模式,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企业示范工作,形成一批示范成果。鼓励有条件产业示范园区,探索电能管理专业服务外包模式,创建绿色用能持续改进服务机构,促进企业用能管理专业化发展。加强部省合作,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支撑作用,开展专家组下企业活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服务的市场化体系。
四、加强信息化应用,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工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用能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快建设省级和企业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并与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有效对接,形成功能明确、层次清晰、信息互通的服务平台。将平台建设与经济运行监测紧密结合,为加强工业运行分析和电力要素保障提供基础支撑。
五、加强政策联动,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激励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激励措施,有条件地区可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支持信息化平台建设、技术研发和设备改造。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与电力直接交易工作联动,优先支持已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且通过评估认证的工业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在有序用电中优先满足其用电需求。积极引入绿色金融和保险服务支持模式,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将电力需求侧管理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物联网、两化融合等政策密切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六、加强宣传培训,夯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基础。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案例推广、宣传手册、成果展览等形式,普及科学用电理念,提高工业企业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形成全社会支持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支撑体系建设,调动中介机构和行业专家的作用,为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实施方案,抓好督促落实,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与我部的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有关工作总结请于12月10日前报我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联系人:朱璋,电话:010-68205289 邮箱:zhuzhang@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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