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1日公布2014年广州市镇流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19510.1-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510.4-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接线端子、保护接地装置、防潮与绝缘、介电强度、故障状态、关联部件的保护措施、异常状态等项目进行检验。
结果显示,标称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荧光灯电子镇流器(号型规格 28W 生产日期/批号2014-01-04)能效限定值项目不合格,整改复查中。据质监部门介绍,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没有及时跟上GB 17896-2012《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要求,仍在采用GB 17896-1999标准,导致本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新标准中的镇流器能效限定值与旧标准的能效限定值在计算、测量、限值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化,且新标准中规定被测镇流器和基准灯组合所测的光输出与基准镇流器和基准灯所测的光输出的比值应不小于0.925,而旧标准仅对能效限定值做出规定,没有对光输出比值做出规定。本次检验不合格的样品虽然在能效限定值符合标准要求,但其光输出与基准镇流器光输出比值小于0.925,不符合GB 17896-2012标准要求。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镇流器产品属于专业照明器具配件,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漏电、发热过高等危险隐患,消费者在购买时建议采购行业知名品牌生产的、具有3C强制认证标志的镇流器。另外购买的镇流器应与光源功率相匹配,避免镇流器超负荷或异常工作。安装时需由专业电工操作,普通市民应尽量不要自行拆装灯具镇流器,避免触电和消防隐患危险。
2014年广州市镇流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标称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号型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综合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整改复查情况 |
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 |
荧光灯电子镇流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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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W |
2014-01-04 |
不合格 |
能效限定值 |
整改复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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