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4]12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规范制药行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4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陆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03308-805
传 真:(010)66556213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卢延娜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制药(征求意见稿)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制药》(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