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涉及企业、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收费,废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收费政策,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
第一,取消前置条件设定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服务收费政策,废止相关文件。
第二,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放开具有竞争性的中介服务收费,其收费标准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第三,建立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极少数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以及依法制定价格的其他经营服务收费,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要求各中介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规范收费行为,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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