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落实国务院重点任务分工,做好城市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2014年1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2014〕47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2015年年底前完成城市通信管线信息普查,建立城市通信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城市通信管线专项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通信管线安全隐患排查和改造,建立城市通信管线保护机制;用10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通信管线体系,使城市通信管线管理水平能够适应通信发展需要,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的总体要求。
《通知》明确了编制专项规划、规范建设行为、加强改造维护、积极推进管廊建设、开展资源普查、建立信息系统6项重点任务。要求各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通信管线建设管理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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