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函[2014]160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开展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竹质制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2014年9月,我部发布了《关于转移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类标准制修订工作职能的通知》(环办函〔2014〕1201号),今后我部将不再制定和发布此类标准,而上述四项标准制修订工作是在通知发布前已经下达的任务,因此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4年12月26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张毅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100035
电话:(010)66556960
传真:(010)66556960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9层 100029
电话:(010)84665091
传真:(010)84665087
邮箱:caolei@sepacec.com
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竹质制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竹质制品》(征求意见稿)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竹质制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征求意见稿)
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征求意见稿)
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征求意见稿)
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