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建检验检疫局正式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启动采信台湾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试点工作。今后,对获得台湾“财团法人全国认证基金会(TAF)”认可,且经调查确认的商品验证登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结果报告,福建局均实施采信。
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平潭时指出“实验区是全国独创,要继续探索”,要求加大先行先试步伐,打造“平潭通关快速路”,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福建局积极探索推动海峡两岸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采信台湾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发布《关于在平潭试点开展台湾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工作的通告》,正式启动采信台湾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试点工作。
通过采信台湾认证结果和检测结果,将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认证认可和检验检疫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推进两岸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采信,推动实现“一张证书,两岸互认”。通过平潭口岸的进出口产品无须重复认证和检测,从而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促进两岸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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