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年之际,福建省质监局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质监标〔2015〕2号)、《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闽质监标〔2015〕3号),标志着福建质监系统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又一重要举措开始实施。
福建省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后,企业只要在全国统一的企业产品标准网络平台上声明公开产品标准全文或主要技术指标等信息,改变了以往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后,到所在地质监部门备案,有13类产品还需到省级质监部门备案的做法。
新制度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活力,便利企业制定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质监部门简化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消费者和各类社会化组织能够查询到企业产品标准的相关内容,实施社会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各界参与的共治机制,真正将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质量大会上提出的“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是中国质量的硬承诺”要求落到实处。
为做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福建省质监局积极参加国家标准委组织的专题研讨活动,广泛征求了各级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企业的意见,主动协调省政府法制办修订《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列入全国首批5个试点企业产品自我公开声明制度的省份之一,福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附件: 1.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质监标〔2015〕2号).doc 2.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在部分省市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14〕660号).doc 3.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doc 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闽质监标〔2015〕3号).doc 5.福建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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