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药品计划抽验实施方案》,组织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了专项抽验和监督抽验,全区共完成2622批次,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27日发布了2014年自治区药品计划抽验情况公告。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抽验情况为:生产环节共抽验1031批次。基本药物抽验474批次:国家基本药物(不含中药饮片)339批次、自治区增补的基本药物135批次,全部合格。基本药物以外的药品共抽验557批次:中成药22批次、化学药品25批次、化学原料药17批次、药用辅料10批次,全部合格;医疗机构制剂391批次,合格381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97.4%;中药材及饮片92批次,合格85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92.4%。
流通使用环节共抽验1558批次。其中:双黄连口服液等6个品种中成药132批次,全部合格;清开灵注射液等12个品种化学药品276批次,全部合格。针对金银花等54个品种中药材及饮片加大了抽验力度,主要检验了二氧化硫残留量、性状、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水分、浸出物、镁盐、铝盐、松香酸等项目,共抽验1150批次,检出273批次不合格,提高了抽验的靶向性。药用包装材料共抽验药用包装用铝箔等6个品种33批次,全部合格。
据介绍,各有关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采取了控制措施,对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已经或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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