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检验检疫局顺利完成全年网格化检查工作,共派出行政监管人员282人次,对141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出口企业实施了认证有效性网格化检查,涉及认证机构53家,并对上海地区50家获证企业的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进行现场执法监管。最后对8家认证机构发出8份《认证行政监管情况通报》,涉及获证企业11家,对3家认证机构发出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涉及获证企业3家,并对1家认证机构展开执法调查。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获证企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文件齐全但多年未更新、质量目标分解不到位、考核缺乏明确对象或可量化指标、内外审中发现的问题多年未改正等;对法律法规不了解,如错误地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标识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质量文件依据标准失效未更新等。二是认证机构内部管理规定制定不详细,如证书暂停、撤销等程序不完善,导致某获证企业证书已被暂停但却未收到通知等;检查记录不完善,如企业的实际生产地址与认证记录不一致、管理评审报告和内审报告有出入但认证记录未体现等;未按国家认监委规定及时准确上报认证信息,如上报滞后、未如实进行认证活动、随意更改审核日期和审核组成员等。三是认证咨询公司部分认证咨询公司利用企业急于获得认证证书的心理,诱导唆使甚至直接帮助企业编制虚假的质量体系文件和生产检测记录,指导企业如何在认证审查前“制造”符合认证要求的生产现场,以获取非法收入。
相关意见建议有:一是重点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二是认证监管部门和认证机构联合加强对审核员的监督,加大抽查比例;三是加强认证协会等社会行业组织的联系纽带作用,推进政策共通、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三共”治理模式;四是强化认证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提高从业岗位资质要求,加大普法培训和考核;五是加强认证宣传普及,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