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滨州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南非专家对我国鲜枣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和实地考察结果,经中国南非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于2014年12月签署了《关于中国鲜枣输往南非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年1月21日发布《中国鲜枣出口南非植物检验检疫要求》公告,自即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鲜枣出口南非。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据了解,去年9月2日至3日,南非检疫专家来到滨州现场考察,对沾化冬枣的质量体系控制,特别是在实蝇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农业投入品控制及包装加工等给予了高度评价。据统计,2008年以来出口冬枣248.2吨,创汇214.38万美元,逐步成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新兴特色产业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输南非鲜枣果园、包装厂、冷藏库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编号,并由质检总局提供给南非农业、林业和渔业部(简称DAFF)共同批准。在检疫性虫害方面,南非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石榴实蝇、瓜实蝇、异颜实蝇和橘小实蝇等共十五种。为了保证出口鲜枣不含检疫性虫害和污染物而顺利出口,质检总局对输南非鲜枣注册果园的管理、包装厂的管理、包装的要求和装运的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要求只有“成熟的、无症状和无瑕疵”的鲜枣才能出口,输南非鲜枣也不能与其他水果或与非出口鲜枣混合。要按照公告要求出口中国鲜枣,在货物出口前必须严格检验检疫,确保货物不带南非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并按南非指定口岸入境。确保出口符合检疫规定,避免货物被退回或销毁而造成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