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为贯彻落实《永城市2015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方案》精神,确保酒类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近日,对我市酒类流通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抽查酒类商品15批次,23个单品,经永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查出不合格酒百余件,现将涉及酒类商品公告如下,望广大经营者、消费者注意鉴别:
根据产品名称产地商标规格ml/瓶生产日期或批号检查项目指标检验结果单项判定
1、赖茅贵州仁怀市茅台镇酒城酒业有限公司—— 500 2012.06.20 酒精度53±1 42.8 不合格
2、原酿30年安徽亳州家乐福酒厂店缘500 2014.04.18 总酯乙酸乙酯≥2.0 1.48 不合格
3、泸州窖藏30年四川省泸州泸州酒厂—— 500 2014.07.08 酒精度52±1 42.7 不合格
4、特制大曲亳州市老牌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500 2014.05.18 酒精度41.6-42.4 40.9 不合格
5、老贡原浆(1958) 安徽省老贡酒业有限公司老贡500 2013.12.10 酒精度41.6-42.4 39.6 不合格
6、蓝色至尊江苏宿迁洋河镇龙凤酒厂宫廷龙凤480 2012.07.18 酒精度41.6-42.4 40.9 不合格
7、贵宾郎四川省古蔺县郎凤曲酒厂—— 500 2013.11.28 酒精度52±1 40.5 不合格
8、蒂王原浆安徽蒂王集团酒业有限公司—— 500 2014.05.13 总酯乙酸乙酯≥2.0 1.71 不合格
9、369(纯粮酒) 鹿邑县宋河大曲酒厂鹿州480 20.12.06.08 酒精度45.0-47.0 34.6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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