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讯: 据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该局对本市22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白酒、米面制品、调味品、冷冻食品、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276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9.28%。
此次抽检除对上述食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外,重点对白酒的己酸乙酯、米面制品的黄曲霉毒素B1、调味品的氨基酸态氮、冷冻食品及肉制品的致病微生物、糕点的铝和山梨酸等安全指标进行了检测。抽检结果显示,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的白酒、米面制品、调味品、冷冻食品、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产品质量总体稳定。但2家白酒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
其中,四川成都市泸粮酒厂一批次480ml/瓶(50%vol)清源坊头曲(2013-8-6)固形物指标不合格。另外,四川蜀国春酒厂一批次100ml/瓶(38%vol)“蜀国春” 虎砲泉酒(2015-1-11)酒精度指标不合格。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相关区(市)县食药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