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WTO资讯 >> 通告及预警 >> 正文
宁夏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适应新法规 欧盟修订部分食品中铅含量限量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查询网    点击数:1844    更新时间:2015/7/17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国家标准查询网:对于欧盟在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部分食品中铅含量的限量标准,宁夏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输欧食品企业,高度重视欧盟新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据悉,6月26日,欧盟发布法规,修订了部分食品中铅含量的限量标准。此次修订涉及原奶、谷物和豆类、蜂蜜、果汁、葡萄酒等23大类食品。该法规修订后,欧盟对部分食品中铅的含量限值要求严于我国相关要求。该法规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欧盟是我国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合作伙伴,法规一旦实施,将对我国相关食品输欧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宁夏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欧食品企业,立即开展对欧盟发布的修订铅含量限值法规的学习,主动和进口商及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同时,出口企业要加强输欧食品中铅的质量安全把控,杜绝使用铅含量超标的原料,尽量避免出口食品因铅含量超标被欧盟成员国拒绝入境。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