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广州市食品用纸包装、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产品,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的监督抽查,依据QB/T 1014《食品包装纸》、GB/T 27590《纸杯》、QB/T 2341《纸餐盒》、GB/T 27589《纸餐盒》、GB/T 27591《纸碗》等标准,对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的铅(以Pb计)、砷(以As计)、荧光性物质、脱色试验、大肠菌群、致病菌、蒸发残渣、脱色试验、渗漏性能、杯身挺度等项目进行检验。
经检验, 标称广州市龙城纸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粤飞龙200mL时尚纸杯杯身挺度项目不合格。据质监部门介绍,杯身挺度是纸杯的一项重要使用性能指标,挺度不合格的纸杯,倒入水或饮料后,端起时会严重变形,甚至端不起来,影响使用。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常见的纸杯按原料分为上蜡杯和淋膜杯,按用途分为冷饮杯、热饮杯和冰淇淋杯。常见的食品用纸容器包括办公室常用的纸杯以及纸袋、纸罐、纸盒、方便面纸碗等。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1)自2009年9月1日起,未获得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该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违者将依法予以查处。(2)新投产、新转产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的质监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以后,取得QS证的生产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将授权该企业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QS”标志。也就是说,从2009年9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纸包装或容器时,要留意该产品外包装或上是否印有QS标志,以确保用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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