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查询网: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促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体系,加快重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提高全省地方标准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辽宁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要求,辽宁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启动了辽宁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本次辽宁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主要目的是促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体系,加快重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清理对象定位于2014年前(含2014年)发布的现行辽宁省地方标准。主要包括与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等产生歧义的辽宁地方标准、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缺乏协调性的辽宁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出现重大意见和分歧的辽宁地方标准、标准内容在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下缺乏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辽宁地方标准等。
这次清理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7月)主要任务是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质监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对归口管理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形成标准复审意见,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复审意见登记表,确认标准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将清理的各项标准汇总后,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复审意见汇总表,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第二阶段(2015年8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地方标准复审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审核结论;
第三阶段(2015年9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地方标准清理情况进行网上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第四阶段(2015年10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地方标准清理结果予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