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8月3日,新疆食药监局公布了第二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新疆1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榜上有名”。其中不合格批次中,有三批次是酒类,这也是新疆食药监局抽检以来,酒类产品第三次上不合格“榜单”。
5月以来,新疆食药监局及相关承检机构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等18大类335批次食品和40批次保健食品进行抽检。其中,保健食品全部合格;食品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率3.6%,涉及饮料、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酒类等7个品种。
“这是我们今年第三次抽检,发现酒类和桶装水存在问题较多。”新疆食药监局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处长伊力哈木·伊德利斯介绍,酒类产品不合格是因为企业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酒精度检测不够准确,可能存在检验人员经验不足,或是酒精计、密度瓶等计量器具长时间没有进行计量较准出现误差。
目前,涉事的不合格产品已全部下架召回,库存内的产品全部封存,相关企业均已停业整顿。
“整顿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可能被吊销资质。”伊力哈木·伊德利斯坦言,目前对于不合格食品,仍按涉事金额的3倍以上、10倍以下处罚。但从10月1日起,随着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处罚数额以货值金额来决定,将处1至30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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