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与商品 >> 问题商品 >> 正文
食药总局:8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 将严厉惩处违法企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点击数:298    更新时间:2015/8/4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4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8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46号),要求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惩处。

  总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后责令朗曜日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臻美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澳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姿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美莲葆化妆品厂、 (中德合资)肇庆市清秀日化有限公司对已上市销售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同时,要组织力量,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核查处置情况于8月20日前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监管司,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所有化妆品经营者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同时,对于涉嫌假冒的化妆品,要深查深究化妆品经营者的进货渠道,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黑窝点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惩处。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