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8月19日电 2015年8月以来,江阴检验检疫局人员对本地区申报出口的危险品实施现场查验中,发现多批产品的包装及加施的公示标签不合格。为此该局提醒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重视包装及标签的强制规范要求,避免因不合格包装造成出运受阻,带来不必要经济损失。
据该局检验员反映,某日化科技公司首次出口正庚烷,该批货物内包装为250毫升气雾罐(未充气),外包装分类鉴别需Ⅱ类包装,但企业错误使用Ⅲ类单瓦楞纸箱包装,包装件也未加贴危险公示标签未随附安全数据单。而该公司同期出口的2批除臭剂也存在类似问题。
另某化工股份公司首次出口多聚磷酸,使用日常出口磷酸的35公斤塑料罐包装。该批塑料罐对应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显示,拟装运货物为磷酸,且允许装载的货物最大密度为1.7,而多聚磷酸密度为2.05,明显不适载。同时货物包装件也未加贴危险公示标签未随附安全数据单。
由以上案例分析,企业业务人员缺乏必需的危化品知识,对货物运输包装安全不重视,是造成出口货物包装不合格的主因,产品首次出口时更容易出现问题。因此企业遇新出口业务时不能想当然,应尽快对产品取样送权威检测实验室进行分类鉴定,明确包装类别和标签样本;同时企业应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了解货物出口的具体检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标准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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