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请选择: 国标首页 | 标准动态 | 标准公告 | 标准&商品 | WTO/TBT | 质量认证 | 标准论坛 | BBS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ChinaGB标准频道 >> 标准与商品 >> 问题商品 >> 正文
大连市二季度海参抽检24批次不合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数:283    更新时间:2015/9/7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日前,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了2015年度第二季度海参及其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样品11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为24批次。样品不合格的原因均为硝基呋喃代谢物或孔雀石绿超标。抽检海参暂养用水24批次,未检出禁用药物。抽检产品信息等详细情况可登陆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查看。

    据了解,按照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加大了鲜活海参的抽检比例,与今年第一季度相比,鲜活海参抽检比例由43.51%提高至53.45%。

    据相关餐饮单位反映,其购进的不合格鲜活海参,主要来自于长兴购物中心或外省市。经对流通环节进一步溯源,相关经营业户称,其不合格鲜活海参购自外省市,通常以配货方式送达,尚未发现来自本市养殖环节的不合格鲜活海参。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海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保护“大连海参”这一最具地方特色的海产品,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海洋渔业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参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地产海参出场标识标签制度,自今年10月1日起,鲜活海参进入生产经营环节,必须随附质量合格证明;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食品安全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介绍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专题栏目
    · 闪联标准晋级国际标准  · 高清标准战升级
    · 中外标准对垒刀片服务器  · 文档格式标准之争
    · 手机电视的标准之争  · 数字电视
    · 中国的3G之路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