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工作组成员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化解产能过剩、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加快更新节能标准体系,更好支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的实施,有效提升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技术与管理水平,现征集2015年节能国家标准制修订需求。请围绕重点领域能耗限额、重点耗能设备及系统能效提升、节能运行与管理、智慧能源、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等方面,研究提出急需的节能国家标准修订或制定需求,填写节能国家标准制修订需求表(见附件),于2015年9月30日前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
联系人:陈海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 编:100191 电 话:010-58811717、18910352192 传 真:010-58811714 邮 箱:chenhh@cnis.gov.cn
2015年9月10日
附件:节能国家标准制修订需求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