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现有106万名志愿者,不乏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出现“流血流汗又流泪”事情。9月22日,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志愿者的权利保障,这一法律空白将随着条例的出台而结束。
截至2015年6月,武汉市志愿者服务组织有5万余个,建立志愿服务站(岗)4200余个,志愿者106万名,涌现了一大批如吴天祥小组在行动、百步亭社区“邻里守望”、长江志愿救援队、本禹志愿服务队等品牌。中央文明办和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将社区志愿服务全国联络总站和中国社区服务网设在该市,指导全国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
在法规起草的多轮调研中,基层志愿服务领域最强烈的呼声之一,就是要建立必要的志愿者权利保障。条例草案除专款规定了志愿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外,还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联合会、志愿服务要求、服务协议以及纠纷解决等相关条款中作了详细的规定。
政府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和志愿服务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鼓励社会捐赠和资助。这些经费将对因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受到损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志愿者予以临时救助,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以及办理保险等。
此外,条例草案还推行注册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星级志愿者将享受一系列政策激励,包括: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招考公务员、招生、征兵、聘用员工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用、征集和聘用星级志愿者优先;鼓励旅游景点、体育馆、艺术馆等公共场所,对星级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交通对星级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