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齐鲁网11月8日讯:8日,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13期(总第24期)获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共10大类2273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2217批次,不合格产品56批次,合格率97.54%。
抽查样品中,泰安市新汶洛沟路企业泰安亨得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精酿陈醋,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1日,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总酸,标准为≤1.0g/kg;≥3.50 g/100mL,实际检测为1.8g/kg;3.12 g/100mL,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问题,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在此,齐鲁网记者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