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服务应该是怎样的?昨日,全国首部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在深圳正式公布并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
社会团体标准是由社会团体组织、产业联盟和企业制定的有关行业规范及标准体系。在“质量时代”的大质量、大标准体系下,从以政府标准为主导转向社会团体标准为主导,这是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深圳地方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是在深圳市标准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由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深圳市智慧城市建设协会、深圳智慧城市企业标准联盟、中国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牵头,在企业联盟《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的基础上修编增补升华而成的深圳地方团体标准。
该标准是目前我国首部关注智慧城市系统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服务所构建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对于有效消除“信息孤岛”和避免重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共有指导类标准15个,包括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大数据、公共安全等;规范类标准26个,包括智慧城市的应急管理、交通、节能减排、民生、教育、养老、医疗等;应用类标准13个,包括智慧城市的绿能园区、节能空调、配电技术等。“我国已有多个城市开展智慧城市研究,智慧城市的发展将带动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近1万亿元的产能,但目前标准设立相对滞后。”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执行秘书长高素梅指出,《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发布,将大大促进智慧城市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