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焦作市马村区检察院案管办制定了《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范围和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一、细化类别,全面覆盖
依据《焦作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范围和标准(暂行)》为参照,根据本院受理案件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对公安机关移送的侦查监督类案件、公诉类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列明了范围和标准,并且涵盖了在实际工作当中遇到的各个类型的案件。做到分类明确,标准清晰,利于工作。
二、突出重点,详细规范
对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一审公诉案件这两类重点案件,所涉及的管辖、文书、期限、案卷材料是否齐备等问题,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规定制订了严格的审查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列举,并且列明了注意事项,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案件以前对照注意事项进行自检,进一步提升案卷质量水平。
三、严格掌控,把好形式关
明确受理审查程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案件受理形式要件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更正、补送材料或不予受理,从源头上予以规范,严格掌控,把好形式关,确保进入检察系统内的案件无瑕疵。
该规范性文件对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诉讼资源,规范执法办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