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我国认可的国际化和中国化发展之路
2015年6月9日,世界认可日活动暨“共同推动认证认可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愿景与行动”启动仪式上,在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中),质检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左二)和CNAS主任王凤清(右二)的见证下,CNAS与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认可中心(GAC)签署了双边认可合作协议。启动仪式上,孙大伟发布了《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
★“十二五”时期,我国认可制度范围增长了三分之一多,认可数量增长了二分之一以上,认可的认证数量增长了约三分之二。
★截至目前,CNAS共签署了10项国际互认协议,协议范围覆盖全球70个经济体的认可机构,这些经济体占全球经济总量的95%以上。
★2015年11月,CNAS秘书长当选国际认可论坛(IAF)主席,成为担任该国际组织最高领导职务的首位发展中国家代表。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经国家认监委授权开展合格评定认可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相关国际标准、导则和指南等为基本要求,依法开展认证机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和检验机构三大门类的认可服务。
集中统一的认可体系顺应了当今世界认可发展潮流,CNAS“统一体系、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契合多元治理先进理念,建立并形成了包含39个各层级委员会、1000多名委员组成的认可治理公共平台。我国认可制度包含11项基本认可制度、24个专项认可制度和33个分项认可制度,开设种类位居国际同行前列,国际通行的认可制度我国基本都能提供。
提供认可服务。截至2015年10月底,CNAS累计认可各类合格评定机构7474家,“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9.4%。其中,认可认证机构139家,实验室及相关机构6945家,检验机构390家。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数量约占全球国际互认认可总量的八分之一,认可规模在国际同行中居领先地位。认可的各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量从2005年的13.8万份增长到2015年的92万多份,增长了5.7倍,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一。认可评价监督机制的创新也走在国际同行前列。最早建立了比较广泛的最终用户反馈机制,最早开展了主要以问题为导向的认可专项监督和以认证结果为对象的认可确认审核等认可监督工作。积极服务政府监管,为近20个政府部门提供支撑服务,政府采信认可结果不断增加。
扩大国际互认。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国际互认是合格评定认可工作的客观需要。CNAS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全权成员和多边互认协议签约方。2015年7月,顺利通过四年一次的国际同行现场评审,为保持国际互认资格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CNAS签署了10项国际互认协议,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国际互认协议,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医学实验室、标准物质生产者、能力验证提供者,以及检验机构认可国际互认协议。协议范围覆盖全球70个经济体的认可机构,这些经济体占全球经济总量的95%以上。认可国际互认为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走向世界搭起了沟通的桥梁,搭建了信任的平台。
加强双边合作。双边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加强在检测检验认证等领域的认可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双方认可结果和经过认可的检测检验认证结果在多边互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采信创造更有力条件。“十二五”时期,CNAS共签署了6个双边协议。今年同新西兰、海湾七国、丹麦和蒙古国等10个国家的认可机构签署了双边认可合作协议。至此,签署双边协议认可机构的国家已达21个。
提升国际影响。履行国际职责,参与国际事务。CNAS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国际事务的范围越来越广,程度越来越深,话语权也越来越强势。2015年11月,CNAS秘书长当选IAF主席,成为首次当选该国际组织最高职务的发展中国家代表。这是CNAS参与国际认可组织活动的一次重大突破,标志着中国在国际认证认可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显著提升,并在运用认证认可规则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更加积极的建设性作用。截至目前,CNAS共有16人担任了国际和区域组织23项各级各类选任或委任职务,在国际与区域认可组织中任职人数和地位大大提高,认可大国影响显著增强。
认可理念
使命 证实能力、传递信任
愿景 权威可信——社会公信、政府采信、国际互信
核心价值观 科学、公正、诚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