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7日,深圳国家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专家组考核验收,这也是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标志着深圳电子商务领域标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4月,深圳市创建示范区申请获得国家标准委批准。经过3年多建设,示范区构建了涵盖电子商务全过程的综合标准体系,在电子商务认证、诚信交易、电子合同等关键领域研制了一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中国际标准提案草案4项、国家标准6项、广东省地方标准2项、深圳市标准技术文件4项。
通过示范区建设,深圳电子商务产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示范区建设期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2年629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5070亿元,年增长率为55.7%,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承担示范区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建立完善了标准体系,提升了经营发展能力,例如淘淘谷、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深圳市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重点试点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都超过200%。
目前,深圳电子商务综合标准化建设经验已经在江苏、湖南、贵州贵阳等地得到了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应,也为下一步深入打造电子商务深圳标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专家组一致认为,深圳打造该示范区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在全国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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