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水饮料、食糖和蜂产品3类食品共21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20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其中,饮料17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食糖13批次样品,蜂产品26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饮料不合格样品9批次分别为:罗平葡萄山泉水厂生产的葡萄山泉饮用山泉水、罗平县金板桥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板桥山泉饮用山泉水、云南瀓泉古真酒莊有限公司生产的瀓泉古真饮用纯净水、弥勒市桂花泉水厂生产的桂花泉饮用天然泉水、金平县恒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分水岭饮用天然山泉水、屏边县恒远山泉水厂饮用山泉水、河口清纯山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山泉水、泸西县健源山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山泉水、永仁泉世福水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饮用山泉水)均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河口清纯山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山泉水有大肠菌群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省食药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