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期抽检4类食品发现,613批次样品中有606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
据悉,此次抽检涉及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和酒类等4类食品。其中,肉类及其制品22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占3.1%;蔬菜及其制品100批次,饮料127批次,酒类16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分别为,泰安市泰山区康宝牛羊肉店经营的羊腿肉检出土霉素超标;聊城市东昌府区学印肉食店和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忠牛羊肉店经营的牛腱子、聊城市东昌府区伊斯兰清真牛肉店经营的牛腿检出水分超标;宁夏涝河桥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牛肉、吴忠涝河桥屠宰场生产的牛肉检出地塞米松超标;宁夏中莹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羊后腿肉检出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林可霉素超标。
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称,土霉素、地塞米松、恩诺沙星、磺胺类、林可霉素均为兽药,多为抗菌性,如果在养殖环节没有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者超量使用,将造成残留超标。而水分超标原因可能由违规注水导致,注水的肉保质期较短,容易腐败,存在安全隐患。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